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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季报营业收入本期填什么_如何填写企业所得税季报申报表(A类)

商标 2024年03月02日 09:57 19 祥恒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所得税季报营业收入本期填什么_如何填写企业所得税季报申报表(A类)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所得税季报 营业收入 本期填什么
2.如何填写企业所得税季报申报表(A类)
3.企业所得税季报怎么填写?
4.企业所得税季报填报说明

所得税季报 营业收入 本期填什么

所得税季报 营业收入 本期填什么

(1)“本期金额”资料:填写所属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资料。

(2)“累计金额”资料:填写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如:申报2季度所得税时,“本期金额”填写4--6月份的资料;“累计金额”填写1--6月份的资料。

(3)营业收入:按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资料填写,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4)营业成本:按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资料填写,不包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

(5)利润总额:按损益表中的利润总额填写。

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之间没有钩稽关系。

所得税季报营业收入怎么填

收入是不含税的,成本是所有的成本

本季营业收入34333.33元,营业成本32485.33元,所得税申报怎么填

填写营业收入累计数,报表自动会跳出本季营业收入34333.33元;填写营业成本累计数,报表自动会跳出本季营业成本32485.33元,填写利润累计数,报表自动会跳出本季利润和应交所得税金额等相关资料。

所得税报表营业收入怎么算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上的“营业收入”数额就是《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的数额,二者一致。

所得税零申报时营业收入如何填写

如实填列。

所得税是否就=营业收入*税率?

是利润总额乘以税率

利润总额是一家公司在营业收入中扣除成本消耗及营业税后的剩余,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盈利,它与营业收入间的关系为: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企业本期亏损所得税季报如何填写

所得税季报表第4行“实际利润额”填写税务局要求实现的利润数,收入和成本照账面填写,调整后的利润不在账面反映,调所得税申报表不调整账务处理,否则你怎么给老板交账呢。

国税所得税申报中营业收入包括什么

申报表中营业收入合计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根据税收规定视同销售收入。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建造合同。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收入、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包装物出租收入、其他。营业外收入 是指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净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罚款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 补助收入、捐赠收入、其他。可见国税发2008]101号文及国税函2008]1081号档案。

季报企业所得税中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包含哪些?请高手指教

营业收入包括所有收入,主营、其他、投资收益、营业外

营业成本包括所有成本费用,主营、其他、减值、期间费用、营业外

希望能帮助到你!

当月无营业收入,要申报营业税和所得税吗

要申报,但是申报表资料是〇,

如何填写企业所得税季报申报表(A类)

营业外收入照实填写就行,因为没有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不影响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A类)季度报表。

全部计入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账户上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利润总额:财务会计报表(损益表或利润表)上的利润总额+或—应纳税调整的增加或减少。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

1、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季度累加)

2、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季度累加)

3、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季度累加)。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相关规定

本年度新成立企业,预计本年度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从事行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本期本表第9行“实际利润额 \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填报的金额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纳税人,选择“是”。

本年度新成立企业,预计本年度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从事行业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或者本期本表第9行“实际利润额 \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填报的金额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纳税人,选择“否”。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

百度百科-营业外收入

企业所得税季报怎么填写?

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季度的最后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进行月度、季度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扩展资料:

填写企业所得税季报注意事项:

第42行和第43行录入金额应大于等于上期预缴企业申报数据。

A201020: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的无形资产一次性扣除、无形资产加速摊销仅适用于符合条件的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

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指南

企业所得税季报填报说明

企业所得税季报怎么填写?

营业外收入照实填写就行,因为没有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不影响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A类)季度报表.

全部计入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账户上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利润总额:财务会计报表(损益表或利润表)上的利润总额+或-应纳税调整的增加或减少.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

1、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季度累加)

2、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季度累加)

3、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季度累加).

企业所得税季报累计金额怎么填?

1、企业所得税季报的本期数是指:本季度3个月的金额;累计数是损益表的累计金额,如果现在是10月份需报第3季度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表,本期数就是7-9月的金额,累计数也就是1-9月的金额.

2、对于所得税的缴纳:税务局是按累计数申报所得税的.比如第2季度本期数利润总额是80万元,三季度是亏损100万元,累计数利润总额是负数(即亏损20万元),那么第3季度所得税还是零申报.

企业所得税季报怎么填写?

你是问的这个东东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填报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二、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编码”:填报地税机关核发的纳税人编码号码。

4、“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的填报

1、第1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至第17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2、第18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9行至第22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3、第23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24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四、各行的填报

1、第1行至第24行,纳税人根据其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实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实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2行;实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4行。

2、第25行至第32行,由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汇总纳税)纳税人填报。汇总纳税纳税人的总机构在填报第1行至第24行的基础上,填报第26行至第30行;汇总纳税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填报第28行、第31行、第32行。

五、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收入。 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成本。 3、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利润总额。 4、第5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的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本期取得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入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的预计毛利额填入此行。

5、第6行“不征税收入”:填报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不征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性基金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6、第7行“免税收入”:填报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免税的收入或收益。

7、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8、第9行“实际利润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9行=第4行+第5行-第6行-第7行-第8行。 9、第10行“税率(25%)”: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税率。

10、第11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11行=第9行×第10行,且第11行≥0。当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和分支机构适用不同税率时,第11行≠第9行×第10行。

11、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第12行≤第11行。

12、第13行“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填报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本期金额”列不填。 13、第14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的特定业务已预缴(征)的所得税额,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填入此行。

14、第15行“应补(退)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15行=11行-12行-13行-14行,且第15行≤0时,填0,“本期金额”列不填。

15、第16行“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填报以前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尚未办理退税,并在本纳税年度抵缴的所得税额。

16、第17行“本期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17行=15行-16行,且第17行≤0时,填0,“本期金额”列不填。

17、第19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填报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期金额”列不填。

18、第20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按月度预缴纳税人:第20行=第19行×1/12 按季度预缴纳税人:第20行=第19行×1/4

19、第21行“税率(25%)”: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税率。

20、第22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22行=第20行×第21行。 21、第24行“本月(季)确定预缴所得税额”:填报税务机关认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的本月(季)度应缴纳所得税额。

22、第26行“总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以本表(第1行至第24行)本月(季)度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填报,并按预缴方式不同分别计算: (1)“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 第15行×总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 第22行×总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 (3)“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 第24行×总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 第26行计算公式中的“总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跨地区经营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填报25%;省内经营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按各省规定执行填报。

23、第27行“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汇总纳税纳税人的总机构,以本表(第1行至第24行)本月(季)度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财政集中分配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填报,并按预缴方式不同分别计算:

(1)“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 第15行×财政集中分配预缴比例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 第22行×财政集中分配预缴比例

(3)“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 第24行×财政集中分配预缴比例 跨地区经营的汇总纳税纳税人,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的预缴比例填报25%;省内经营的汇总纳税纳税人,财政集中分配的预缴比例按各省规定执行填报。

24、第28行“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以本表(第1行至第24行)本月(季)度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填报,并按不同预缴方式分别计算:

(1)“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 第15行×分支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

(2)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 第22行×分支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

(3)“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 第24行×分支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

标签: 预缴 填报 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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